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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9月6日讯年9月4日4时许,在国道G七台河市勃利县大四站镇双兴岭路段,车牌照号为黑KA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由西向东行驶,与前方同向行驶的四轮拖拉机追尾相撞,造成15人死亡,其中重型半挂牵引车司机1人死亡;四轮拖拉机上14人死亡,1人受伤正在救治中。
经初步调查,黑KA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涉嫌严重超载、超速且未与前方同向四轮拖拉机保持安全距离,追撞四轮拖拉机尾部,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四轮拖拉机驾驶人无证驾驶且严重违法载人,加重了事故损害后果。
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提示:
货运企业、货运车辆管理人要牢树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切实把道路交通安全摆到重要位置,绝不能只重发展效益不顾安全。要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法人、管理人等岗位职责。要加强隐患排查、风险防控,强化货运车辆日常检查,落实24小时动态监管制度,合理安排运输任务,严禁超载运输,严禁带“病”上路。要定期组织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提升驾驶人遵规守法、安全文明驾驶和应急避险处置能力。
货运驾驶人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出车前气象了解、路线选择、安全自查等各项工作,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问题,同时自觉抵制交通陋习、交通违法和危险驾驶行为,坚持做到文明礼让、安全驾驶,切勿酒后驾驶、超限超载、强超强会、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切勿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车辆,切勿随意停车、倒车、逆行,切勿违规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驾驶人和乘员都要系好安全带。出现故障时,坚决做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避免因处置不当引发事故。
广大农民朋友们:农用车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时,由于缺乏防护措施,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七台河勃利“9.4”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乘坐拖拉机采摘万寿菊的13名农民朋友死亡,1人受伤,教训惨痛。当前,我省进入秋收农忙时节,农业生产活动增多,农作物运输频繁,为了您的安全、家人的安心,请您时刻牢记交通安全,将人身安全放在首位,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守法出行,切勿乘坐低速货车、农用车和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