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湖边花园B区 1003套保障房将交房入住
海都闽南讯昨日,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宣布,湖边花园B区第二阶段1003套保障性租赁房,将于2月21日至3月5日办理交房手续,本批次一房型616套,二房型387套,房屋坐落龙湫一里,起租时间为2012年4月1日。 厦门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提醒,根据具体通知单上的时间交房,当天未及时办理的需在两个月内办结交房手续并入住或撤销轮候号的申请资格,逾期将取消承租资格,申请家庭5年内不得再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 签订《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租赁合同》和入住承诺书的地点在厦门市公房管理中心。签合同对象: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年满18周岁并具有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监护人)。 须提供资料:1.选房确认书;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包含户口本首页(共同申请人户口不在厦门或关系不明确的需提供结婚证等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非共同申请人代签合同需提供代签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经公证后的《委托书》1份(委托人需为申请人)。 特别提醒:原承租直管公房需持有《退房协议书》;原居住单位自管房的需持有单位出具的退出原有住房证明;原居住侨房需提供经公房中心调配科确认的退房协议(与侨房业主签订);如单位已发放货币化补贴需到房管局房改办办理退回原单位手续并出具发放补贴单位的退回证明。 签订《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租金补助合同》地点在各区民*局;办理交房地点在湖边花园B区物业服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