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山人民法庭运用“易审”互联网开庭方式,审结了原告山东省郗某某与被告广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铁某局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案情简介
原告郗某某承包广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包的工程,施工地点位于勃利县青山人民法庭辖区内,工程结束结算后,被告共计欠原告23万余元工程款并出具承诺书一份,由中铁某局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为该笔欠款承担连带责任,被告偿还部分欠款后,尚欠八万余元未支付。被告原告多次催促二被告还款,二被告迟迟未予偿还。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诉至勃利县人民法院青山法庭,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线上“易审”
由于此案件原告与二被告均在外地,法庭通过邮寄方式进行了送达,在各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采用“易审”互联网庭审的方式开庭审理此案。线上“易审”让当事人在外地参与案件庭审,解决了当事人的诉求,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社会效果
互联网庭审的应用为当事人提供了便捷的服务,足不出户即可参与到案件的庭审中。青山人民法庭将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应用网上立案、互联网庭审等方式,为身在外地的案件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供稿
勃利县人民法院
◆编辑
肖立国
◆审核
许明欣
◆监制
魏强
原标题:《“易审”助力不打烊远程审结减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