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九派新闻」
11月24日,秦皇岛青龙交警大队民警巡逻至牛心山村至祖山公园路段时发现,一辆无牌照农用三轮汽车拉着一车人,十分危险,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民警当即将其拦截。
经查,该车驾驶人朱某某,祖山镇洪水村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核载2人的农用三轮汽车实载了11人,朱某某拉着车上的人准备去西河的地里收拾玉米秸秆。
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耐心讲解了农用车违法载人的严重危害性和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随后民警扣留了该机动车,并将车上人员转移到了安全位置。
根据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第二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了核定载客人数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元的处罚。
农用车、货车等违法载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01
年9月4日4时20分许,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境内国道大四站镇双兴岭路段,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追尾一辆搭载采摘药材群众的无牌拖拉机,造成15人死亡、1人受伤。
02
图:事故现场,车辆受损严重。
年10月4日,吉林省扶余市省道39公里处,一辆小型普通货车由西向东行驶时,与前方行驶的农用四轮拖拉机相撞,又偏移向对向车道,再次与对面行驶的一辆违法载人的轻型普通货车相撞,事故造成轻型普通货车上16人全部死亡,小型普通货车上包括驾驶人在内2人死亡,四轮拖拉机驾驶人受伤。经相关部门证实,死者多为秋收时节,去收玉米的农民。
法律明确规定:货车等不得载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第五十五条规定:在允许拖拉机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机可以从事货运,但是不得用于载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
交警提醒
货车、农用车后车厢没有扶手及座椅,乘客没有任何安全保护措施,当出现车速过快、紧急制动等情形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请广大驾驶人和乘客引以为戒,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敬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严禁货车违法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