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汇进口猪肉检出含沙门氏菌 回应称不用于产品生产
简介: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于11月14日最新公布的《2011年07月进境不合格食品、化妆品信息》中,双汇集团下属子公司漯河双汇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汇进出口贸易公司)赫然在列, 瘦肉精 事件阴霾似重现。 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于11月14日最新公布的《2011年07月进境不合格食品、化妆品信息》(以下简称《信息》)中,双汇集团下属子公司漯河双汇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汇进出口贸易公司)赫然在列, 瘦肉精 事件阴霾似重现。 《信息》显示,双汇进出口贸易公司从丹麦进口的27.019吨冻半猪头被检出沙门氏菌,做无害化处理。 《信息》中同样被检测出不合格信息的还有益海嘉里(青岛)贸易有限公司从埃塞俄比亚进口的380吨芝麻,因霉变要对霉变部分做销毁处理,以及北京盛世唯嘉商贸有限公司从法国进口的9.6吨依云天然矿泉水被检出亚硝酸盐超标,做销毁处理等涉及109家进口商。未入境的冻猪头 这批从丹麦运来的被检出沙门氏菌的冻半猪头,严格意义上来说,还不是我们双汇进出口贸易公司的产品。 双汇集团副总经理刘金涛向新金融说道。 国家明令禁止的,不符合我国法规标准的食品,不论买卖双方是否有签订贸易合同,都进不了国门。 中国肉业分析师表示。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的《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中第十八条(五)规定,对鲜冻肉类产品还应当检查新鲜程度、中心温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病变以及肉眼可见的寄生虫包囊、生活害虫、异物及其他异常情况,必要时进行蒸煮试验。 上述《办法》中同样规定,经检验检疫,涉及人身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作退回或者销毁处理。 在入境前检验检疫出欲进口的冻半猪头不合格,对于双汇集团而言,某种意义上或许并非坏事。 上一页123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