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上午9时,茄子河区人民法院对李某、王某某等4名被告人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该案由茄子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伟东担任审判长,与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宿昼及刑庭庭长王庆林组成合议庭共同审理。茄子河区检察院检察人员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王某园、郭某某、王某福加入勃利县以杨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接受杨某某的领导,参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其中,被告人李某、王某园、王某福参与聚众赌博,为该组织获取非法经济利益。
庭审中,茄子河区人民法院对四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详细调查,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各被告人发表了辩解辩护意见。经过法庭调查、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查清了四被告人犯罪事实,本案将在合议庭合议后择期进行宣判。
截至目前,全市各基层法院共受理黑恶案件23件人,已审结21件,对名被告人判处25年以下不等有期徒刑。对3名被告人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87名被告人判处财产刑、追缴违法所得、责令退赔经济损失等共计余万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