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引进对象
统招本科(全日制)毕业生二批次A段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须在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和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4、具备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工作技能等其他资格条件;
5、无违法违纪现象。
已属于七台河市域内(含区县)行*编制、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作为本次人才引进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
5、在引进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不良记录和不诚信等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引进岗位及人数
具体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年七台河市财*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计划表》(附件1)。有关专业要求参照《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年修订)。
三、引进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原已报名并资格审查通过的,需要重新报名进一步确认;
2、报名时限,即日起至年9月8日;
3、报名方式:将《年七台河市财*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本科二批次A段以上录取证明材料(录取新生名册)的材料电子扫描版发送到七台河市财*局邮箱qthczjgy
由七台河市财*局按照公布的人才引进标准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人员材料提交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未接到考试通知的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
(三)考试
考试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七台河市财*局组织实施笔试和面试工作,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局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
1、笔试时间:拟定于年9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文字综合能力,满分为分,报考市财*票据中心岗位的,笔试成绩60分以上考生进入面试环节,报考市预算编审中心岗位的,笔试成绩70分以上考生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拟定于年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分。
报考市预算编审中心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报考市财*票据中心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的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来确定人选。按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核
由七台河市财*局组成考察组,对拟引进人才进行考察。主要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学校,采用商调档案审查、走访及座谈等方式,全面考察拟引进人才的现实表现、思想品德、*治表现、学识水平、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录用资格并将按照成绩依次顺延聘用。
(五)审档
查档核实其身份、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经历业绩、奖惩、违纪违法等情况,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查核其在校表现、学习成绩等情况,将档案中的相关资料复印后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备查。
(六)体检
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在七台河市财*局(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考虑到年黑龙江省公务员招录工作尚未结束,为避免公务员录取结果与本次人才引进结果发生冲突,造成人才引进指标的浪费,聘用手续延后至省公务员招录结束后进行,由于公务员招录等原因放弃职位的,将按照成绩依次顺延聘用。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满后,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待遇)。
四、*策待遇
凡引进的优秀人才,符合急需引进人才目录,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协议,工作有成效,协议期限内享受以下优惠*策:
1、引进人才入选后,核入全额事业编制,享受正常工资待遇。
2、引进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5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元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3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元津贴;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每月元津贴。
3、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5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元津贴;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3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元津贴。
4、引进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艺术、体育类院校一批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0元津贴。
五、其他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七台河市财*局负责解释。
-
邮箱:qthczjgy
附件:1.年七台河市财*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计划表
2.年七台河市财*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
七台河市财*局
年8月25日
■哈尔滨校区
校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1号深蓝杰座A栋-室电话
■七台河校区
校址:七台河市桃山区大同街号四楼(原桃宾宾馆)
■绥化市校区
校址:绥化市北四西路房产处家属楼1号商服
■北安市校区
校址:北安市福特小区七号楼一号商服
■勃利县校区
校址:勃利县永安桥西侧丰华家园正门北侧1号商服
■方正县校区
-
校址:方正县同安路与亮珠河街交叉口北侧(原老北京炭火锅)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