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员单位:
为更好服务全区疫情防控大局,维护必要的交通秩序,根据省、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宜昌市域范围内人员通行证的办理
按照《宜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员通行服务管理工作方案》(宜肺炎防指发〔〕19号)文件精神执行。
通行规则:(1)低风险区人员可到中、高风险区,低风险区之间可相互通行;(2)中风险区人员可到高风险区,中风险区人员不得到低风险区,中风险区之间可相互通行但要从严管控;(3)严格管控高风险区人员流动,原则上高风险区人员既不得到中、低风险区,也不得相互通行;(4)低风险区到中、高风险区和中风险区到高风险区的,只能单向通行。
出行人员健康条件:必须居家隔离期满14天或取得省“鄂汇办”健康绿码,且隔离期间未与疑似、确诊、无症状感染新冠肺炎者接触,目前无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已治愈出院的新冠肺炎患者和已排除新冠肺炎的疑似病人暂禁止出行。与疑似病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凭解除隔离观察证明准予出行。
(一)从伍家岗区到其他县市区通行证的办理程序
凡出行人员均须办理通行证,与身份证同时使用。
(1)出行人员向所在社区(村)提出申请,填写《伍家岗区居民到县市区通行申请书》(见附件1),此申请书壹式两份。
(2)社区(村)初审后,签订《人员健康管理承诺书》(见附件2),出具《健康证明书》(见附件1),向出行人员发放《临时出入小区证明》。出行人员凭《临时出入小区证明》,携《伍家岗区居民到县市区通行申请书》《健康证明书》《人员健康管理承诺书》到所属街道(乡)办理《通行证》(见附件3);
(3)各街(乡)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核,复核检测出行人员体温合格后,发放《通行证》(此通行证由区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模版印制)。
通行证单程有效,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天。出行人员须在抵达目的地当天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到,上缴通行证,并严格遵守目的地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二)从其他县市区返回伍家岗区通行证的办理程序
(1)返回人员必须是伍家岗辖区内居民,且在辖区内有固定居住场所(不包括宾馆、酒店、临时工棚等);
(2)返回人员在返回前应向目的地社区(村)通过电话、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