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hjnbcbe - 2021/12/3 8:00:00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2号)要求,经单位申报、资格审查、材料公开、异议信息处理、专家评审和省学位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确定了湖北省年拟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推荐名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和自主审核单位推荐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年12月17日至2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于12月23日前向湖北省学位办反映,并对所反映的问题提供清晰线索,以便核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写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