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势力犯罪,给人最直观的印象就是砍杀打斗等“硬暴力”犯罪模式,其中黑恶势力操纵、经营*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更是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风气。对这类案件的依法严厉惩处,彰显了我省开展专项斗争有黑必扫、有恶必除的坚定决心。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省已有多名涉黑犯罪在逃人员被抓获并依法判决,最多潜逃14年之久,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专项斗争绝不放纵任何一名犯罪分子。
杨忠富等14人涉控制非法行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被告人杨忠富,绰号“杨老虎”,系我省勃利县林业局林地清理办原主任。
年1月18日,王庆昕被在当地颇有名气的贾清林团伙成员殴打,杨忠富纠集多人报复并将贾清林砍伤,开始在勃利县“扬名立威”。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年起,杨忠富纠集9名被告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通过多次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在勃利县区域内称霸,“杨老虎”的绰号闻名全县。杨忠富通过打骂、侮辱、暴力威胁以及提供经济资助、帮助“平事”等手段软硬兼施笼络成员,逐步形成以杨忠富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实施敲诈勒索、开设*场、聚众*博、插手经济纠纷等违法犯罪行为,大肆敛财余万元,用于供养组织成员、支持组织活动。至案发,该组织共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20余起,致1人重伤、4人轻伤、10余人受伤,此外,还公然对抗*府执法行为,组织10余人殴打、侮辱执法人员。年7月,杨忠富带领组织成员采用围堵、殴打、被害人跑掉追回继续打、命令被害人跪在地上等手段,先后将庞某某、史某某、张某某打伤,并致张某某当场休克。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杨忠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开设*场罪,*博罪,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秦泉、汪广洲等9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三年六个月至十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对秦泉等3名组织成员分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至20万元,其他6名组织成员分别并处3万元至6万元不等罚金;其他同案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宣判后,杨忠富等12人不服,提出上诉。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审判长、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院长赵伟东介绍,以杨忠富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自年以来持续存在,该组织在勃利县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残害群众,给被害人造成严重的生理、心理伤害,在勃利县产生重大影响,严重扰乱当地的社会生活秩序。该案的依法办理体现了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依法严厉惩处,彰显了国家有黑必扫、有恶必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赢得人民群众的点赞。
苏明涉黑案在境外实施违法犯罪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逃人员
被告人苏明,曾用名刘国庆,系徐明等11人涉黑案(年,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抢劫等罪名判处徐明死刑立即执行)中的在逃人员,年11月13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年6月至年1月间,徐明为牟取暴利,在俄罗斯布拉戈维申斯克市(以下简称俄布市)网罗被告人苏明等10人,在俄布市的贩狗市场,对中国贩狗商人采取暴力、胁迫、恐吓等手段,强迫当地贩狗商人高价购买狗笼头等物品,牟取暴利,并非法收取“保护费”达人民币30余万元,逐步形成以徐明为组织领导者、苏明等人为积极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侵害中国商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恶劣。苏明是徐明雇佣的司机,同时负责物品采购、收费和记账等管理工作,并多次参与实施强迫交易犯罪。
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苏明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苏明未上诉,现判决已生效。
该案审判长、爱辉区法院院长季洪翔介绍,该案系在境外对中国公民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按照我国刑法规定,中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我国有权管辖。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苏明潜逃14年,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后被公安机关成功抓获,并依法判决,也警示涉黑涉恶犯罪人员,切莫存在侥幸心理,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才是唯一出路。
景学亮涉黑案黑社会性质组织在逃人员
被告人景学亮,系班梓博等18人涉黑案(年,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名判处班梓博有期徒刑十六年)中的在逃人员,年1月12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年至年间,班梓博陆续纠集、网罗王忠梁、景学亮等刑满释放和社会闲散人员,在桦南县境内大肆进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毁坏财物、聚众*博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班梓博为组织领导者、景学亮等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长期在桦南县有组织地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逞强称霸,强行索要钱款、置换车辆,企图垄断当地物流行业以谋取暴利,严重破坏了桦南县部分区域的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在此期间,景学亮为班梓博所开设*场看场子、“抽水子”、记账,并实施*博犯罪4起,寻衅滋事犯罪5起,故意毁坏财物犯罪1起,故意伤害犯罪4起,导致1人七级伤残、5人轻伤。
桦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景学亮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宣判后,景学亮不服,提出上诉。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件主审法官车旭冉介绍,景学亮积极参加以班梓博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参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14次,并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恶劣、主观恶性大,是该组织的骨干成员。该组织被成功打掉后,景学亮为躲避打击,长期潜逃,人身危险性极大,是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点打击的对象。对其依法严惩,展现了人民法院对黑恶势力的组织者、领导者、头目、骨干成员,坚决快审重判,始终保持严惩高压态势的态度和决心。
我省审结生效的黑恶势力犯罪中,还有李淼涉黑社会性质组织在逃人员等案件,该案中,被告人李淼积极参加以许跃春、许跃勇、许跃明三人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多次参与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并致1人重伤,情节恶劣。在以许跃春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被打掉后,李淼畏罪潜逃,但经公安机关传唤,能够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一审法院在量刑时予以了充分考虑,体现人民法院在坚持依法严惩的同时,注意区别对待,对于黑恶势力的边缘人员,且具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切实体现“宽严相济”的*策精神,不因为全案的性质恶劣或影响重大而一概不予从轻、减轻处罚。
记者:那可
编辑:李志达孙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