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近期两起交通事故27名农民遇难的信息,一夜无法安睡。
9月4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凌晨4时许,兴冲冲坐上拖拉机去采收万寿菊的一群老乡,被突如其来的车祸带到死亡线上,15人死亡。9月5日下午2点半,安徽省太湖县牛镇镇。一辆疾驰在雨路上的皮卡车,突然坠落山崖,车上从茶山除草归来的12位女工死亡。
勃利县车祸事故现场。
为什么是农民?为什么会发生这么严重的交通事故?我们需要因这接连发生的悲剧做些什么?
这些问题在脑海反复出现。
我是农民的儿子,不管在城里工作了多久。我想,全中国的人都是农民的后代,只是上溯的时间或长或短。即使不愿承认祖先是农民,也得承认离不开农民生产的五谷杂粮。在此刻,不妨设想,我们都是农民。面对这样重大的事故,我们必须做出认真的思考和应对。
探究悲剧原因,交通工具不达标,驾驶员交通违法是直接原因。因此,有人替农民惋惜:为什么不坐大巴?为什么要坐拖拉机或皮卡?为什么要摸黑或冒雨而涉险?
这种现代版“何不食肉糜”式的设问者,根本不懂得农村和农民的状况。虽然已经是全面小康社会了,但不少农村地区是达到“两不愁三保障”不久,富裕程度还比较低,经济条件和基础设施还比较脆弱,跟城里的条件还有很大的差距。
说白了,核心是成本问题。农民去地里务农,或者一群人出门就近打工,因陋就简,拼车凑车,就是为了节约成本。因为,农民打工往往不只看毛收入多少,更注重我能纯挣多少。报酬确定的情况下,当然是越少花本钱越好。
农村增收不易。在*和*府惠农富农*策的推动下,这些年农民的收入情况总体上趋势是看好的。但有一点是从未改变的,那就是农民务农没有工资收入,收入来源是农产品的季节性销售。季节性收入与长年的开销之间,无论收入多少,总会存在入不敷出的焦虑。而实际上,农民的务农收入除了少数专业农户,总体上是比较低的,远低于社会平均收入水平。在全国农民的年平均收入统计中,打工的工资性收入占相当大比例。即使是农村留守人员中劳动力相对强一些的中老年妇女,为了应对各种社会开支,也不得不尽可能就近多打工。
这就是为什么两起相隔很远的交通事故中,遇难者同样主要是中老年妇女的原因。她们都是各自家庭重要的成员,同样是我们国家积极努力的追梦人。她们不过是要去参与力所能及的农业劳动,却因而丧失了生命,令各自的家庭破碎。这样的悲剧再也不能发生了!
为避免类似悲剧再发生,各地最容易操作的工作是,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排查非法上路的农村交通工具和非法驾驶人员,规范和改善农村交通环境。
这些工作当然是必要的。的确,相对而言,农村部分群众对交通法规知之甚少,对一些交通违法行为认识不足,甚至可以说,他们是为图便宜,而风险意识全无。但这些表面原因的背后,其实有着深刻的经济原因。如果没有经历过朝不保夕的苦日子,那的确无法理解他们。设想一下,不用说家财万贯,只要能够生活无忧,谁又愿意出现在如此艰辛的奔波之途?
网友评论。
其实,类似勃利县和太湖县发生的悲剧,都不是第一次发生,有关部门也早就采取了保障农村交通安全便利的措施。比如,今年8月,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多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针对农村地区群众务工、赶集、农忙、假日探亲等需求,通过加密既有客运班线服务频次、开行定制客运线路、提供包车服务等方式,最大程度满足农村群众群体性、潮汐式出行需求,构建日常出行有效覆盖、重点时段专项保障的农村客运出行服务系统。
期待这样的好*策能尽快得到因地制宜的贯彻落实,为各地农民出行都筑起安全防线。但是,相关工作如果仅仅停留在这里,肯定是治标不治本,对防止类似悲剧远远不够的。
那么,什么样的事情是在加强农村交通条件和安全工作之后,必须要开展的工作呢?笔者认为,这两个事故发生地的*府,以及更多由此举一反三而着力解决农民群众疾苦的地方*府,应当研究试行对务农人员按月发放职业津贴的制度,探索通过*府投资彰显农业公益性的具体措施,开辟我国以人为本的农业补贴路径。这是直接增加农民收入,减少农村低收入群体收益焦虑的有效手段。如果试行成功,或许可以成为中央*府和地方*府共同推行的全国性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策。
当然,这样的*策的研究与制定是需要一定时间的。从短期来看,要有效避免类似恶性交通事故,除了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和周到提醒之外,可以采取强制规定由劳务雇佣方负责劳务人员的交通方式与安全的办法。这样的话,对交通车辆、驾驶员、驾乘安全保险等方面来说,都相对会有更好的保障。
农民丰收节快要到了。在这个秋天里,衷心希望让丰收的喜悦多多蔓延,让断肠的悲伤尽快得到慰藉。
来源:重农评
图片:网络
监制:杜兰萍编辑:裴逊琦李忆宁(见习)